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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作文

2024年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作文 篇1

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让您的孩子不辍学,更好地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应该享受的受教育权利,根据“两法一条例”的要求,特向您致信。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人人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能够成才,作为学校教师,心愿也和你们一样,为使孩子能够受到很好的教育,我们在努力,你们也要努力,不让每个孩子辍学,是你们应尽的义务,也是我们的责任,你们必须履行送子女入学的义务,我们也必须尽最大的努力,让孩子们受到更好的教育。

孩子不上学,首先是一件违法的行为。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九年义务教育”;第十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入学。”家长们应该意识到,故意指使或不闻不问让孩子辍学,导致其不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行为,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如果您的孩子辍学后拒不复学,我们将通过法律手段,依法强制您送孩子入学,并降低甚至取消您享受其它惠民政策资助。

其次,如果不让孩子上学,您也少了一份希望,因为如果孩子不读书,他的人生将充满坎坷和曲折,他要为生活奔波劳累。每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过得好,要想孩子过得人上人,只有努力让孩子好好读书,读好书,只有这样,我们才无愧于孩子,无愧于社会。希望您们认真思考,坚决不让孩子辍学,让孩子完成学业,为提高人口素质尽自己的责任。

此致

敬礼

2024年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作文 篇2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为持续巩固全市控辍保学工作成效,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为了更好地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保障您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们真诚向您致信,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

孩子是国家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师者父母心,老师也和您一样,殷切期望孩子茁壮成长,成为国家栋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父母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第十四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五十八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监护人)拒不送适龄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违法行为,无正当理由致适龄儿童辍学,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家长的法律责任。希望家长们切实履行法律责任和义务,坚决不做拒不送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允许未成年子女外出务工等导致学生辍学的违法行为。现在,国家资助学生覆盖面广,对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请家长们放心送孩子到校就读。

当前是知识型社会、创新型时代,不掌握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或新技术,将有可能成为新时代的新文盲。为了让您的孩子能够在良好的学习环境中健康成长,请您为孩子负责,为孩子的未来着想,督促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我们坚信:有国家的好政策,有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支持,只要您和老师同心协力,您的孩子明天一定会更美好!

祝您身体健康,合家幸福!祝您的孩子学业有成,健康成长!

2024年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作文 篇3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人人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能够成才,作为我们教师,心愿也和你们一样,为了使孩子能够受到很好的教育,我们在努力,你们也要努力,不让每个孩子辍学,是你们应尽的义务,也是我们的责任,你们必须履行送子女入学的义务,我们也必须尽最大的努力,让孩子们受到更好的教育。如果不让孩子上学,首先是一件违法的行为,因为《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其次,如果不让孩子上学,您也少了一份希望,因为孩子不读书,他是不能够成才的,他的人生将充满坎坷和曲折,他要为生活奔波劳累,而唯一的出路只有打工和务农。我想,每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过得好,要想孩子过得人上人,只有努力让孩子好好读书,读好书,只有这样,我们才无愧于孩子,无愧于社会。

“家庭的希望在孩子,孩子的希望在教育”I让我们学校、家庭携起手来!坚决不让孩子辍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最后,祝愿您的孩子学业有成、健康成长!

什么是“控辍保学”?“控辍保学”顾名思义就是控制学生辍学、流失,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就读接受完整的义务教育。

什么是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接受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权利,也是义务,是必须做的事情。

什么是适龄儿童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必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024年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作文 篇4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校教育工作的倾情关心和支持!为充分保障您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们真诚向您致信,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

孩子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更是家庭的希望,师者父母心,老师也和您一样,殷切期望孩子茁壮成长,成为国家栋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父母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对于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入学、不上学、失学辍学的违法行为,公安及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

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有田不耕仓库虚,有书不读子孙愚”。家庭的希望在孩子,孩子的希望在教育。为了不让您的孩子成为新时代的文盲,请您为孩子负责,为孩子的未来着想,督促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并支持孩子终身学习。

让我们家校携手,用爱心、责任和担当,架起一座通向未来的桥梁,把您的孩子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为全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2024年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作文 篇5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孩子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更是家庭的希望。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每个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为了让您的孩子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请您务必抽时间读完这封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三条规定:“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以上五条法律,明确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家长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如果您的孩子未满16周岁就辍学并步入社会工作,将影响孩子的学业与未来的前途,甚至很可能会导致孩子虚度光阴,一事无成。因此,真诚希望家长朋友高度重视,履行“依法送适龄子女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义务和责任。

家庭的希望在孩子,孩子的希望在教育。为了彻底撕掉千百年来的贫困标签,国家实施脱贫攻坚战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现在,我们已步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征程,必须持续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为自己的孩子负责、为孩子的未来着想,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让他们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坚决不让孩子失学辍学。

各位家长朋友,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让孩子学知识、长本领、有能力、有作为、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愿望,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请您相信:知识改变命运,教育成就未来。让我们为孩子拥有灿烂美好的明天共同努力!因此,希望各位家长能在寒假时间对您的孩子进行思想教育,期待他们在2023年春学期顺利回校接受教育。

最后祝各位家长: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2024年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作文 篇6

尊敬的家长: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条例》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满6周岁)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家长们应该意识到,故意指使或不闻不问让孩子辍学,导致其不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行为,是违反《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条例》的行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所以,送孩子上学,完成义务教育,是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

2024年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作文 篇7

家长朋友们:

您好!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XXX小学教育工作的倾情关心和支持!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大计、贵在优学。为了充分保障您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们真诚向您致信,希望得到您更大的支持和配合。

一、要充分认识控辍保学的重要意义。

教育脱贫是党和国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控辍保学则是拔掉穷根、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

什么是“控辍保学”?

“控辍保学”顾名思义就是控制学生辍学、流失,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就读接受义务教育。

什么是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接受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权利,也是义务,是必须做的事情。

什么是适龄儿童、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必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

二、要充分认识父母在控辍保学中的责任和义务。

《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送子女上学是每个父母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不送6—15周岁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属违法行为,适龄儿童、少年不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也是违法行为。对于您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入学、不上学、失学辍学的违法行为,公安及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您和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三、要充分认识全社会在控辍保学中的责任和义务。

《义务教育法》第五条对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政府和部门、其父母和监护人、学校以及社会组织和个人在义务教育实施中的责任都作了明确规定。对镇办、村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和劝返疑辍学生复学进行了重点强调,并要求对劝返未果的学生家长依法实施起诉。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违反此规定的,将采取吊销许可证、降级降职、罚款罚没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等办法处理。

家长朋友们,控辍保学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让我们携起手来,加强政策学习,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与社会各界联动形成合力,积极营造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用爱心、责任和担当,架起一座通向未来的桥梁,把您的子女培养成尚学兴家的栋梁之才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为全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2024年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作文 篇8

广大家长朋友们:

您好!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校教育工作的倾情关心和支持!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大计、贵在优学。近年来,在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XXX街道中心小学教育不断创新教育管理、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教育教学成绩稳步提升。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战略任务,充分保障您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们真诚向您致信,希望得到您更大的支持和配合。

1、要充分认识控辍保学的重要意义。教育脱贫是党和国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控辍保学则是拔掉穷根、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2018年5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师范大学师生座谈会上强调“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全社会要深刻领会和践行讲话精神,站在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的高度,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的义务教育,实现教育受益“不少一个、不落一人”。

2、要充分认识父母在控辍保学中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送子女上学是每个父母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不送6—15周岁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属违法行为,适龄儿童、少年不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也是违法行为。对于您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入学、不上学、失学辍学的违法行为,公安及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您和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3、要充分认识全社会在控辍保学中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法》第五条对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政府和部门、其父母和监护人、学校以及社会组织和个人在义务教育实施中的责任都作了明确规定。对镇村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和劝返疑辍学生复学进行了重点强调,并要求对劝返未果的学生家长依法实施起诉。《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违反此规定的,将采取吊销许可证、降级降职、罚款罚没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等办法处理。

为了切实保障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法》,希望家长们做到以下几点:

1、家长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认识,自觉执行,配合学校支持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2、家长不能按时送子女入学、对子女中途辍学不采取积极措施导致子女辍学或阻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3、学生有特殊原因需申请休学的,由家长持医院证明,病历本和相关费用收据(复印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后方可休学。

4、学生如果需要转学,家长必须及时办理转学手续,保持人籍一致。由家长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具学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