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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养犬居民的一封信

致养犬居民的一封信 篇1

为加强犬类管理,保障市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我们呼吁养犬的市民朋友,从自我做起,从身边的养犬小事做起,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人居环境。

一、树立文明养犬意识。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____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了解文明养犬规定,学习文明养犬知识,并在广大养犬朋友们之间广泛宣传、相互提醒,在全社会树立文明养犬新风,营造文明养犬氛围。

二、践行文明养犬行为。养犬人应当加强对犬只的管理,携犬外出时,采取束犬链、戴嘴罩等措施,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三、严格办理养犬手续。在____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养犬的市民,符合养犬规定的,请于20__年4月21日前到城厢派出所____________)做好犬类管理登记,可向____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业发展和动物疫病防控股(____________)咨询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相关事项。

四、处置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相关法规,饲养的犬只夜间扰民的,由公安机关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未采取束犬链、戴嘴罩等措施,以及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商场、学校、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遛犬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予以制止和批评教育,公安机关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未按要求办理养犬手续的、不符合养犬要求的、放养在外的犬类,20__年4月17日起,县公安局将联合县城管局、城厢镇政府、金龙镇政府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我们衷心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从我做起,规范养犬、文明养犬,争做文明守法的好市民,共同创造和谐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

举报投诉电话:

____县公安局:110

____县城管局执法大队:________________作文网 zUOwEnBa.Net

____县公安局

____县城市管理局

20__年4月12日

致养犬居民的一封信 篇2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加强县城区犬只管理,保障公民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提升市容环境卫生,聚力大美____建设夺取新胜利。现向广大养犬市民发出倡议如下:

一、养犬市民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____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和《____市城市管理条例》《____县城区犬只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规范、文明养犬,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广大市民对不文明养犬的行为有义务劝阻制止,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对违法违规养犬、不文明养犬行为,公安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将予以制止纠正、依法严惩。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县城区及规划区范围为限制养犬区域(以下简称“限养区”),限养区内个人准许饲养小型观赏犬和导盲犬,严禁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和凶猛犬(成年犬只体高不超过35厘米)。

三、严格遵守养犬登记和免疫制度,凡在“限养区”内获准养犬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犬只管理规定,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犬只准养登记证书,并到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犬只登记、狂犬病免疫,领取和拴挂犬只免疫标志,并按期对所养犬只进行采样检测。

四、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以下区域: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儿童活动场所,主要交通干道、步行街区、公园、绿地、广场等人员密集的室外公共场所,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候车室、大型商场、购物中心、宾馆饭店、宗教场所、文物保护单位等人员密集的室内公共场所,以及法律法规等规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场所。

五、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以下规定: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犬绳长度不超过2米;给犬只使用防咬伤安防器具;为犬只佩戴犬牌等标志标牌;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儿童及其他行人;对犬只粪便予以清除;及时制止犬吠和犬只攻击周围人群的行为,避免发生咬伤他人的事件,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养犬人应主动对伤者实施救治;不携犬与他人同乘电梯,不得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和同车人员同意。

讲文明、有公德、守秩序、树新风,遵规守约依法文明养犬,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是每位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衷心希望各位养犬的市民朋友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真正做到依法、文明、和谐养犬,共同为建设“大美____”贡献力量。

____县公安局

20__年10月18日

致养犬居民的一封信 篇3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开展,为大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提高全民文明素养,打造优美和谐健康人居环境,为此,请您在喂养爱犬的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犬只免疫及办证

请带上您的爱犬到各镇畜牧兽医站接受免疫接种。取得犬只免疫证后,请携带犬只1寸或2寸全身照片2张,犬只免疫证、户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属地派出所登记、办证。具体办证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犬只拴养、圈养

犬只必须拴养和圈养。拴养犬只绳链不得超过三米,不得带犬进入公共场所。在限养区内除观赏犬外,不得携体高于0。35米,体重15公斤以上的犬只和带攻击型的猎犬进行户外活动。

三、遵守公约,依规养犬

为了您跟他人的安全,请勿喂养藏獒、杜高、狼狗等烈性犬,肩高超过50厘米、体长超过70厘米的纯种犬及杂交犬也禁止喂养。

四、文明遛狗,规范养犬

请勿携犬进入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图书馆、饭店等公众场所;携犬出户时,请为您的爱犬带上犬链、嘴套,不随意践踏草坪、花坛,不占用公共设施,主动避让老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等人群,随身携带清洁工具,及时清理粪便,保持环境卫生。

文明养犬从我做起,请用您的实际行动来支持____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温馨提示:如发现未用绳索牵领且无法识别身份的犬只,执法部门将予以收容。

致养犬居民的一封信 篇4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近年来,饲养宠物犬成为一些市民的一种生活方式,犬只数量尤其是流浪犬大量增加,随之而来不文明养犬现象经常发生,引起很多市民强烈不满。不文明养犬现象折射的是养犬人的文明意识淡薄,反映的是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为了营造一个更加文明和谐宜居的社会环境,共同维护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形象和良好社会秩序,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依法文明养犬共建文明城市一封信。

一要遵规守约,依法养犬。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____市养犬管理条例》,树立依法养犬、科学养犬、文明养犬意识,自觉接受养犬管理部门的管理,主动到犬只免疫登记点为爱犬接种狂犬病疫苗、申办犬只登记证明和犬牌,及时办理变更、补办、注销养犬登记手续。为进一步推动文明城市创建,规范犬只管理,加快推进犬只登记办证工作,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三县区前3000名申办犬牌的免费发放,超过免费发放数额的或犬牌丢失补领、损坏换领犬牌的,将按照招标价格由犬主承担相关费用。

二要加强管理,规范养犬。严格遵守城市建成区一户限养一只犬的规定,不饲养禁养犬只;户外遛犬时佩戴犬牌,主动使用长度不超过1。5米束犬绳牵领;公共场所主动避让他人,在人群拥挤场合怀抱犬只或者为犬只佩戴嘴套,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避免发生咬伤他人的悲剧;未成年人不单独携带犬只出门。

三要爱护环境,文明养犬。携犬出户时,不随意践踏草坪、花坛,不占用公共设施,不在公共区域梳理犬只毛发;防止犬只在公园、休闲场所、道路及绿化带等地排泄粪便,对排泄的粪便,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侵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遛犬;不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虐待、遗弃犬只,不擅自掩埋或者随意抛弃犬只尸体。

共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作为全国文明城市的主人,每个____人都应该在共享文明成果的同时,共建文明城市,共同维护文明城市荣誉。没有不文明的狗狗,只有不文明的主人。我们衷心希望广大养犬的市民朋友,用实际行动为爱犬赢得更多的尊重和支持,也希望不养犬的市民朋友能给予更多的理解和包容,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为维护____市全国文明城市荣誉贡献一份力量。

____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__年5月10日

致养犬居民的一封信 篇5

养犬居民朋友们:

为全力打造“美丽大花园、幸福新____”,创建文明之城,争做文明市民,____县城市管理局(____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特向全体养犬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守法养犬。养犬居民请您自觉遵守《关于在县城区文明养犬禁养烈性犬的通告》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文明、科学养犬,及时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禁止在城区内一户养多犬、饲养大型犬、猎犬等烈性犬。

二、安全养犬。需要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链(绳),携犬外出不束犬链(绳)的,犬只将被视为流浪犬予以捕捉,情节严重的将没收犬只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卫生养犬。自觉清理犬只粪便,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对犬只在公共场所遗留的粪便不及时清除的,将依法处以罚款。请养犬居民自觉做到对犬只负责、对自己负责、对邻里负责、对社会负责。

四、文明养犬。所养犬只自觉避让老人、孕妇、儿童和残疾人。请不要携犬进入商业街区、饭店、公园、学校、医院、游乐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

五、责任养犬。一旦饲养,终身负责!在这里,我们衷心希望养犬居民朋友们从自我做起,从细微处做起,尊重和保障他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倡导文明行为,树立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和科学养犬的意识,自觉维护社会和谐,让我们的城市更文明,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六、对违反《____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有关犬只管理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或举报,并有权了解对举报的查处结果。

举报监督电话:____________

____县城市管理局

____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20__年6月21日

致养犬居民的一封信 篇6

尊敬的养犬居民朋友们:

根据《____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____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规定,为了保障广大市民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请您自觉规范养犬行为,做到文明养犬。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携犬外出时注必须给犬只系犬绳或束犬链,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儿童及其他行人,防止发生扰民、伤人事件。

二、不得携带犬只进入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不得携犬乘坐小型出租车、人力三轮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导盲犬除外)。

三、养犬人对犬只排泄的粪便应当即时清除,不得破坏环境卫生。

四、防止犬吠影响他人,特别是在居民休息的时间,应控制犬吠。

广大养犬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依法养犬、规范养犬、文明养犬,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添砖加瓦、增光添彩。

____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__年10月18日

致养犬居民的一封信 篇7

尊敬的市民朋友:

大家好!狗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给人们带来了精神慰藉和家庭温馨。但少数不文明养犬行为仍时有发生,既影响他人生命安全和正常生活,又影响了城市卫生和文明形象。为打造____美好人居环境,____公安向广大养犬市民发出倡议,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共建美好家园。

遵规守约,依法养犬

广大养犬朋友们应该主动做好犬只免疫工作,配合____市城市养犬管理信息化规定,植入电子芯片、佩戴智能犬牌。不养禁养犬,不随意遗弃犬只,配合和支持公安、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的犬只免疫和登记工作。

加强管理,规范养犬

养犬出门需用两米以下的犬绳牵引,不得以犬只不咬人等为由放任犬只近距离接触他人。在楼道、电梯以及其他拥挤场合,应收紧犬绳贴身携犬或者怀抱犬只,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养犬人应主动对伤者实施救治。对于纵犬伤人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爱护环境,卫生养犬

不携犬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禁止犬只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给其他人造成不便。及时清理干净犬只排泄的粪便,爱护环境。

尊重他人,文明养犬

日常家庭养犬,因犬只引发纠纷后,应主动承担责任,平和、友好地解决相关事宜,化解矛盾;在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应采取有效制止措施,以免引起邻里纠纷。

感谢大家对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配合,让我们共同努力,相互配合,切实做到依法文明养犬,将我们的____建设得更加美丽、更加文明、更加和谐!

____县公安局

20__年10月17日

致养犬居民的一封信 篇8

尊敬的市民朋友:

大家好!狗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亲密的伙伴,养犬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快乐和幸福,但如不加强管理,就会带来犬只随地便溺、犬只伤人、犬吠扰民、传播疾病、污染环境、威胁交通安全等诸多问题。为此,我们呼吁广大养犬市民按照《____市养犬管理办法》__政规〔20__]__号相关要求,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建设文明和谐城市,要求市民饲养犬只必须在限期内办理____市养犬登记证,并为犬只佩戴犬牌。

二、限养区养犬实行登记管理和狂犬病免疫制度,禁止无证养犬。限养区内个人养犬,每户不超过2只。

三、携犬只出户时应为犬只戴犬牌,使用牵引带,牵引带长度不超过1。5米,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引,每人限牵引1只,主动避让他人,肩高超过四十五厘米的犬只还应当戴嘴套。

四、高峰期乘坐电梯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为犬只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袋笼,或者怀抱。

五、不得携犬只进入机关办公场所、政务便民服务场所、医疗机构诊疗场所、教育机构办学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及影剧院、商场、超市、旅馆、餐馆等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

六、不得携犬只乘坐公共汽车、城际列车等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携犬只乘坐出租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

七、犬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排放的粪便,养犬人应当即时清除。

八、饲养犬只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攻击他人;不得遗弃、虐待犬只;鼓励为犬只实施节育手术。

九、遵守法律、法规作出的其他规定:残障人士携带导盲犬,辅助犬的,不受第二、三、四项规定限制。

十、对不遵守养犬行为规范的,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____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____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____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条例,予以处罚。

各位市民朋友们,为____文明卫生城市的建设和创造安宁和谐的生活环境,将开展流浪犬只的抓捕整治行动,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务必关注微信公众号[____养犬服务平台]了解养犬相关政策法规,犬管动态,犬证办理流程等便民服务及通过平台举报不文明养犬行为和提供流浪犬只线索,也可拨打举报电话110或12319。

____街道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__年3月15日

致养犬居民的一封信 篇9

广大养犬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饲养宠物犬已经成为许多居民的爱好,但与之而来的遛狗不牵绳、不清理狗粪、狗吠扰民、狗伤人等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这不仅对市容环境带来了破坏,也对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为了维护全体市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城市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居环境,争创全国文明城市,____市公安局特向广大养犬市民朋友们发出文明养犬一封信。现将养犬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依法依规,规矩养犬。请自觉遵守《____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____市养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持身份证、房产证或者租房合同、犬只免疫证等材料,携犬只到居住地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养犬登记。饲养犬只必须进行登记,且一户最多饲养一只。不得饲养大型犬(成年时体重在30公斤以上或者身高(肩高)超过60厘米)、烈性犬(5类34个品种)。

二、爱护环境,文明养犬。外出遛犬时请随身备好拾便器和卫生纸,及时清除犬排泄的粪便,保持环境卫生清洁,不放任犬只践踏生活小区、公共绿地、草地花圃。加强犬只训练,培养爱犬出门随行保持安静的好习惯,防止爱犬乱吠乱叫等扰民现象发生。当自己的爱犬给别人带来不便时,以积极合作的态度妥善处理,营造和谐环境,共建美好家园。

三、做好防疫,健康养犬。善待犬类,不得虐待、遗弃犬只,不组织或者参与斗犬。办理养犬登记前,请到持有动物诊疗机构许可证的免疫点为您的爱犬注射狂犬疫苗,并领取《宠物健康管理手册》。关爱犬只健康,定期为爱犬注射疫苗,防止传染疾病的发生。

四、加强约束,安全养犬。严格遵守公共场所携犬禁入的规定,不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医院、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外出时自觉加强对犬只的约束,主动使用束犬链(绳)牵领,链(绳)长不超过1。5米,主动为犬只佩戴嘴套。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近距离接触影响他人,特别是老人、小孩、孕妇等,以防宠物意外伤人等事件发生。

美好的人居环境需要我们共同珍惜、共同维护、共同创造。依法、文明、健康、安全养犬,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共享美好家园,是我们共同的愿望;让我们相互配合,相互理解,相互监督,为建设美丽、宜居、文明、和谐____作出应有的贡献!

____市公安局

20__年9月30日

致养犬居民的一封信 篇10

尊敬的市民朋友:

狂犬病是一种急性人兽共患传染病,被患病的犬类或其它动物咬伤所致。主要表现为:狂躁、怕水、怕风、怕光等症状,一旦发病,致死率几乎为100%,____市将犬狂犬病免疫列为强制免疫项目。

一、20__年度犬狂犬病免疫安排

1、定点免疫:请您下载“____时间”APP,在“爱宠频道”中查找离您最近的狂犬病免疫定点单位,为爱犬进行狂犬病疫苗接种。

2、街乡免疫:根据街乡狂犬病免疫安排,进行狂犬疫苗接种。

二、犬狂犬病免疫须知

1、注册犬,主人凭当年的注册(年检)发票原件和《养犬登记证》可免费注射狂犬病疫苗;非注册犬,主人携爱犬去狂犬病免疫定点单位自费注射狂犬疫苗。同时加挂狂犬病免疫标识,领取《____市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2、狂犬病疫苗免疫程序为:出生满三个月的或饲养者不能确定其狂犬病免疫情况的三月龄以上的犬只应当立即进行首次狂犬病免疫接种。在首次免疫后,每年按期进行加强免疫。

三、____区养犬管理各部门职责分工

1、____市公安局____分局

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全面负责养犬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养犬登记和年检,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

2、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及所属区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狂犬病强制免疫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免疫效果监测和免疫质量评估及宣传教育;狂犬病防控宣传材料、疫苗及标识的供应;有关街乡的犬只狂犬病临时免疫点认定、管理等工作。

3、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实施狂犬病强制免疫的宣传、执法,对未依法进行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4、区城管执法监察局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负责对街面流动无照售犬行为和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

5、街道、地区办事处

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做好辖区内犬只饲养情况调查摸底,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宣传、组织工作,督促和引导犬主到免疫定点单位进行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