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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最近,我在图书馆中看到一本书,而且是我最喜欢的书,我一直都很想借,可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借上。这次,我终于借到这本书了!你们想知道那是一本什么书,可以这样的吸引我吗?哈哈,那就是——《秘密花园》!至于这是一本什么类型的书,主人公是谁,以及主要写了哪些内容,且听我慢慢道来。

《秘密花园》是属于“最畅销的世界名著阅读系列”,应该是小说类型的图书。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玛丽,她是一个出生在印度的英国小女孩,从小父亲不在身边,母亲无心照顾她,一群仆人对她言听计从,这让她养成了“公主脾气”,几乎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但世事难料,玛丽的父母因为霍乱去世了,从她一出生就照顾她的奶妈也去世了,幸免于难的她被送到了英国叔叔家中。这本书中其他的人物分别是叔叔家照顾她的仆人玛莎,玛莎的弟弟迪肯,花园里的花匠季元本以及叔叔的儿子柯林。

这本书主要写了,玛丽无意中从仆人玛莎口中得到一个秘密——婶婶最爱的花园,叔叔因失去心爱的婶婶,把花园封锁了10年,这让玛丽好奇了,于是她开始了探寻之路。一次偶然的机会,玛丽走进了这个花园,并结实了好朋友——迪肯和花匠季元本,还认识柯林,柯林整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每天都想着自己就要死了,遇见玛丽之后,他学会了而面对,不再逃避,他们一起分享着花园里的`快乐。直到玛丽的叔叔因为想念妻子,走进花园,看见以前病怏怏的儿子,竟然变成了一个健康快乐,充满欢笑的男孩。

听了我的介绍,大家是不是迫不及待的想见到它了,那还等是么呢,快去找它吧!记得它的名字叫——《秘密花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书,是一叶扁舟,乘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打开知识的大门。古人常说:“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可见读书有多么重要。

在暑假中,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写的《格列佛游记》,这本书以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冒险的主人公格列佛四次周游世界的故事,经历了大人国、小人国、慧马国、飞岛国里奇妙、惊险的旅程。作者以幽默的手法,详细的介绍了格列佛的`四次奇遇,使人仿佛身临其境。游记中大人国、小人国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但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慧马国。1710年,格列佛再次出海,途中遭遇了海盗的劫持,被流放到了慧马国海岸,结识了仁慈、和善的慧马,度过了一段难忘的时光。在慧马的国度里,没有“欺骗”、“怀疑”、“不信任”,只有友谊与仁爱,在它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

我真羡慕格列佛能到达慧马国,慧马国是我们追求和向往的地方。在那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有没有欺骗你,没有欺诈,没有虚假,一切都是洁白无瑕的。在那里,不会有人花言巧语骗走别人的血汗钱;也不会有人挑拨离间、陷害他人,所有人都乐于助人。而在现实生活中,别人遇上困难,我却不敢挺身而出帮助他人,自己遇上困难,也不敢接受别人的帮助,这样,既错过了别人对自己的关爱,又失去了一次关爱别人的机会,这不是一种悲哀吗?我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马国一样,没有虚伪,没有欺诈。希望大家一起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让这个世界能像慧马国一样,少一点虚伪,多一点真诚!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可以使一个平凡的人变成一位举世闻名的名人;可以使一个家境贫苦的人变成一位富豪;可以使一个字也不识的人变成一位文豪;可以使……从古至今大部分成功人世都读了成千上万本书,我从小到大也读了一些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我暑假读的《桃李春风一杯酒》。来自作文吧 zUOwENbA.net

这本书主要讲述唐朝的一些著名诗人一生所经历的一些重大事情。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唐朝的科举考试,不仅需要自身才华横溢,还需要一些人向皇上推荐,所以唐朝一位诗人在科举考试落榜后总结出一句话:“想要科举考试成功,不仅你要行,向皇上推荐的`人也要行。”我不禁想到我们今天的考试是多么公平、公正,让很多寒门子弟有成为名人的可能。

我喜爱这本书最主要的原因是,它将古代的事情用现代流行语淋漓尽致的展现了出来,再加上一些幽默的话语,使我每天都陶醉在了这本书中,就连吃饭时手里都捧着它,这比打游戏还要过瘾。当我怀着留恋的心情看完最后一个字时,觉得还不过瘾,又一次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每当我遇到难题做不出来准备放弃的时候,我就想到唐朝的诗人为了一件事而奋斗了一生,这时我又重新燃起了斗志,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战斗”;每当我遇到挫折,感觉自己仿佛是天下最倒霉的人时,我就想到唐朝某一位诗人悲惨的命运,瞬间觉得:和他相比,自己的挫折根本不值得一提。

韩愈说过:“书犹药也,善读者可以医愚。”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在这本书里我不仅学到了很多知识还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我以后一定要多读书,为我的人生路多铺几块“垫脚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书是一朵玫瑰,能够散发出沁人的香气;书是一条小船,可以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无言的老师,教会了我们无穷的知识。自从懂事以来,我看了很多书籍,其中有一本是我最喜欢的书——《哈佛家训》。这本书涵盖面比较广,讲述了关于友谊、友情、梦想、感恩等故事,运用了许多哲理故事,编织了一张爱的网,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受益匪浅。

书中有个令我印象最深的事《5分钟》这个故事,它主要讲了美国诗人、小说家、钢琴家爱尔斯金充分利用短时间的'故事。在他14岁的时候在学习练钢琴,老师问他:“你每天练习钢琴多少时间?”他回答每天至少半个小时。老师说这样不行,你要学会养成利用短时间练习的习惯,应该做到一有空就去弹琴,要学会用5分钟的时间练习,把练习时间分散在一天里,弹琴就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后来,爱尔斯金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他想兼职写作,但是上课、阅卷、开会等事情把他的时间沾满了,差不多两年的都没有时间动笔写东西了。一天,爱尔斯金想起了卡尔。华尔德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5分钟时间,就要充分利用起来。爱尔斯金每当有空闲的几分钟,他就坐下来写一两百个字或几行字,一学期下来,他已经积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爱尔斯金利用积少成多的方法,将无数个几分钟的时间进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学界、钢琴界的地位。这也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阅读了《哈佛家训》,让我从中感悟到了学会利用短时间的重要性,我们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不要让时间白白的从我们身边流失了。只有懂得充分利用时间的人,才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我最喜欢的书是《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记得,有一次,我买了一本书,书中夹了一个书签,上面推荐了一些经典科幻类的书籍,其中有一个系列叫波西。杰克逊。我有些好奇,心里想:“这是些什么书呢?里面会是什么内容呢?”于是我就跟爸爸说起这件事,没想到爸爸居然同意帮我买。

不久后,爸爸帮我买的书送到啦,我高兴极了!于是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书,发现这个系列共有5本,原来是整套,分别是《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波西。杰克逊与魔兽之海》、《波西。杰克逊与巨神之咒》、《波西。杰克逊与迷宫之战》、《波西。杰克逊与最终之神》。于是我拿起一本叫《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翻开,津津有味的看起来。这本书介绍的是主人公波西。杰逊是个美国12岁的问题儿童,患有严重的`阅读障碍症和注意力缺陷与多动障碍,还常常被学校开除,直到有一次博物馆改变了他的命运,他发现自己竟然是海神波塞冬之子。之后,他进入了混血营,但危机也到来了,因为众神之王宙斯象征的闪电之杖被偷了,他误以为是海神波塞冬指使波西把闪电偷走,就下令让海神波塞冬十日之内归还闪电之杖,否则就要开战,同时死亡之神把波西的母亲抓走了。混血营便派出波西去执行任务,阻止宙斯与波冬塞开战,在预言中,预告波西将把失窃的物品归还,但将被一个称为朋友的人背叛,最后将失败无法救出最重要的存在。在出发前,一个混血营的同伴叫卢克。卡斯特兰送给波西一对带翅膀的飞行鞋,在任务期间因冥王哈帝斯的武器黑暗之盔也不见了而被其他两个复仇女神追杀,途中与战神阿瑞斯结仇并刺伤了他的脚踝,最后成功找回闪电权杖并交还,阻止了天神大战。

就是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我非常喜欢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体会到童话的神奇魅力,使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

我的房间里有许多我喜欢看的书,有《小故事大道理》,有《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少儿十万个为什么》,有《一千零一夜》,还有《格林童话》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叫《101个经典童话》。这本书里有很多有趣的童话故事。

我最喜欢金乌鸦这个童话。这个故事讲了一个穷人家的小女孩,金乌鸦吃了她家的米,金乌鸦说:“我会用东西赔偿。”最后,金乌鸦让她在大、中、小三个盒子中任选一个;那个小女孩说:“你只吃了我家一点点米,我就挑个小盒子就够了。”结果,里面是一百颗宝石,从此,她家过上了幸福、富有的生活。而另一个贪心的女孩,金乌鸦只吃了她家一点点米,她马上要金乌鸦拿出许多珠宝赔给她。选盒子时,她一口咬定要大的。结果,里面是条大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脚踏实地,不要狂妄着别人的`施舍,贪得无厌没有好下场,对每一件事情要谦虚面对。

读了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我们不应该像童话里那些好吃懒做的人学习,应该向勤劳肯吃苦的人学习。我们在学习上也是一样,只要不怕苦,肯动脑筋,靠自己的智慧去创造财富,生命才有价值。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书如同春雨,让知识的种子在我们的心田里生根发芽,茁壮成长,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最有趣的青少年益智故事全集》,我很喜欢它。

这本书以故事为底料,调以哲理的启迪,为我们提供了丰美的心灵盛宴,不断提升人生的至高境界,使我们积极健康的成长。哲理,往往在思考和总结中闪光;成长,总是伴随着磨难与挫伤;素质,常常在自律和自强中造就,书里所收集的故事都包含着丰富的哲理寓意,每篇故事后的感情和箴言都以精练的文字道出了故事的深刻内涵,有助于我们对故事的理解与吸收,从中悟出事物深层次的蕴含与人生的真谛。这,是一部激励我们成长的故事全集,是一本启迪我们智慧的故事精选,还是一把开启我们心智的金色钥匙。

书中给我印象极深的是一篇叫《十七颗糖果》的'故事,大体内容是这样的:“小林的父亲带回了一包糖果,先拿了一块给小林,可望着儿子,想起一道传统的数学题,觉得这是个启发儿子的机会,于是,父亲拿出剩下的十七颗糖果,叫小林给他自己二分之一,给妈妈三分之一,给父亲九分之一,不能掰开,也不能剩,小林想了又想,抓耳挠腮,急得脸都红了,突然,他眼前一亮,拿出了口袋里的那颗糖,很容易就按父亲的要求分好了。”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做任何一件事情都要付出,这样,才会有真正的收获。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一定要像书里说得那样,乐于付出,诚实守信,脚踏实地。我真心实意地把它推荐给大家。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我有许多书,比较多的一类就是漫画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父与子》,这本书是妈妈带我去图书馆买的。

我原来很不爱看书,直到妈妈给我买了《父与子》。

这本书里面讲的是父子之间的趣事,有一篇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主要讲述小明的妈妈做好了饭,把热腾腾的饭菜端上桌,准备开始,发现小明不在,就让爸爸去叫儿子吃饭,爸爸叫第一声时,儿子没有听见,爸爸便去了儿子的房间里去叫。打开房门,爸爸看见儿子在看书,就很疑惑他看什么书,看得这么入迷。儿子像接到圣旨一样,便去吃饭了,却发现爸爸不见了,便又回了房间发现爸爸在自己的房间里入迷地看着自己刚才看得那一本书。妈妈等不到父子俩,也过来看看怎么回事,后来自己也被迷住了......每当看到这段时,我都会咯咯地笑出声来。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父与子》?不光是因为这是妈妈给我买的第一本书,还因为它可以给我带了快乐。一次,我考试没考好,回家后特别伤心,我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随手拿出《父与子》,看着看着我便哈哈大笑起来,顿时将伤心抛之脑后。

它带给我的收获也很多,因为我买的是只有图,没有字的,所以每看完一篇,我都会把我理解的内容写下来,直到把这本书看完,而我看图写话也在无形之中提高了很多。在生活中,它也给我很大的帮助,让我结交了好朋友。当有同学伤心难过的时候,我给他讲几个书里的笑话,他们就会笑了起来,因此我还得到一个“开心果”的称号。

书中的`父与子,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没有一点烦恼。这一点,让我十分羡慕,我也希望自像《父与子》中的父亲和儿子一样每天开开心心,没有一点烦恼。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的第一本书《父与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三国演义》让我明白了智慧与友谊;《史记》让我了解了中国古代历史;《红楼梦》让我看到封建社会一个家族的兴衰,然而使我受益匪浅的书便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主要内容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前往西天拜佛取经,取经路上,斩妖除魔,历尽千辛万苦,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在这贯穿故事始终的四个人物中,我敬佩孙悟空的勇敢;我喜欢猪八戒的憨厚;我仰慕沙僧的忠诚,但最值得我学习的还是唐僧的珍爱生命、善待他人和持之以恒的'为人与做事。

唐僧不杀生,珍爱生命。每当孙悟空要将妖怪变成的村姑、农夫、孩童等人打死时,总是被看不出妖魔,误认为是百姓的唐僧拼死拦住,并惩罚孙悟空。唐僧有修养、与人为善。唐僧师徒取经途中,每次夜晚在寺庙或村民家借宿时,他不是粗鲁的喊叫,而是不厌其烦的轻轻叩门,在征得主人同意后,才礼貌地入室。唐僧有追求,持之以恒,唐僧带领徒弟西天取经,途径千山万水,没有阻拦住他;路遇妖魔鬼怪,没有吓退他。特别是女儿国王看中他,承诺与他荣享福贵,都被他严词拒绝,可见唐僧为了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标,有一种持之以恒的韧劲。

唐僧之所以修成正果,正是坚持这些精神,难道唐僧的这种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么?当然值得!我一直在坚持,如有一次,我在做练习册的时候,发现有一道难题非常难,我总是解不开,我的心里就打起了退堂鼓,突然,我想到了唐僧那持之以恒的韧劲,立刻来了精神头儿,终于,这道题我解开了。我想《西游记》真是我的良师啊!

我真为有《西游记》陪伴在我身旁而感到欣慰和充实!它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还教做人、做事的道理,它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昆虫记》。

这本书里主要向我们展示了许多有关昆虫的知识。每篇文章介绍的昆虫都十分详细,描写得栩栩如生。每次读完一个个片段,合上书本,脑海里那些精彩的情节都一幕幕浮现在眼前,内心也泛起了一阵阵波澜……

这部书是法国作家法布尔一生的辉煌巨作。法布尔自幼喜爱昆虫研究,从小就在花丛中捡各式各样的昆虫,都把它们装进自己的口袋。因此,那两个口袋总是高高的鼓起。在整个研究过程中,他曾多次遭到父母的反对,但他并没有就此放弃,甚至为了观察一种昆虫,连续九个小时在洞口前仔细观察。法布尔似乎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漏掉一个关键的瞬间,少发现一个重要的线索。

法布尔靠着他那里顽强的意志力,成功地走进了昆虫的殿堂,而他那部作品也成功地留在了世人们的心中。

《昆虫记》这部巨作也一直留在我的心中。它的每个篇章都语言生动具体;知识丰富多彩;道理通俗易懂;描写幽默多趣……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篇章为——松毛虫。文章主要简要叙述了松毛虫的`生活习性,制作“产房”和外貌特征以及其它内容。形象地再现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和多彩。

我们应要多接触大自然,多了解大自然,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昆虫记》也正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昆虫记》这本书载体正是我们“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的良好。

我喜欢《昆虫记》这样的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星期六晚上,我坐在床上读着《安徒生童话》中《卖火柴的小女孩》,我的泪水就如外面下着淅淅沥沥小雨一样,小女孩悲惨的命运充满了我的整个脑海,让我悲伤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的主要内容:在一个万家灯火通明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要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卖完的火柴,因为她不卖完就不准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在一个墙角靠擦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可是,在点燃火柴的那一刻,她想象自己坐在火炉旁、吃着香喷喷的烤鹅,最终她走向了没有饥饿和忧愁通往天国的小路,和奶奶一起在天国幸福快乐地生活着。她一生最幸福的时刻就是点燃火柴,幻想幸福的那一刻,可是只有那一刻是幸福的……

读到这里我的眼眶湿润了,多么可怜的一个小女孩啊,在万家团圆的新年之夜,而她却一个人光着脚流浪在街头卖火柴,如果她在我身边我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吃的和穿的,让她不在在寒冷的街头挨饿受冻。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吃着爸爸妈妈做得香喷喷的饭菜,穿着漂亮的新衣服,看着内容丰富多彩的电视节目,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我们这些快乐和幸福对她来说都是那么遥不可及,想想我们平时真不应该埋怨爸爸妈妈这样或那样啊!

读完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从今以后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同时更应该好好学习,学习更多的知识才能掌握更多的本领,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这样才能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正如《爱的奉献》中歌词唱到: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20世纪,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以其勇敢的方式震撼了世界,她——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一个女性,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的弱女子。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这正是因为他有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不禁想到我自己:我的英语成绩开始不太理想,成绩总是上不去,就因为我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不能每天坚持学习英语。英语老师要求我们每天都要听录音20分钟,还要记三个单词,周末复习一小时。可我开始一段时间很好,每天听读、记忆单词。但一段时间后,尤其是作业多了一点时,我就偷懒,不再听录音,还存在侥辛心理,老师反正不知道。但是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每天都按照老师的要求勤奋学习英语,日积月累,我的英语成绩提高很快,最终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会一帆风顺,我们会遇到许多的困难,但只要我们有像海伦.凯勒一样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就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小时候,我总是缠着爷爷问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为什么海水是咸的?为什么萤火虫会发光?为什么太阳总是东边升西边落?为什么天空会有白天、黑夜交替?为什么月亮有时圆圆像玉盘,有时弯弯像镰刀?应对我这些千奇百怪的为什么,知识丰富的爷爷有时也无应对答,我的好奇心总是得不到满足。后来,爷爷买了一套《十万个为什么》送给我,每当我遇到好奇的问题,就从中寻找答案。

《十万个为什么》帮我解决了许许多多的难题。这套科普知识丛书,内容数不胜数,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琐事,每一篇短文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道理。它将我带入神秘的科学世界,让我学到了不少科普知识,解开了我心中不少的迷团。太阳东边升西边落,分白天和黑夜,是因为地球围绕太阳转的同时地球本身也在自转,当我们应对太阳的时候就是白天,背对太阳的时候就是黑夜。地球在自转的.时候是从西向东转,所以我们看到太阳东边升起西边落。

《为什么导弹能飞的很远》这篇短文,我一连看了好几遍,终于弄懂了导弹飞行的原理。因为导弹上装有产生推力的发动机,发动机使用的液体或固体推进剂,在燃烧后能产生出高温气体,经过喷管高速排出,产生很强的反作用力,推动导弹高速前进。所以,只要装有足够的推进剂,导弹就能飞行得很远很远,能打中千里之外的目标。

《十万个为什么》集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它就像一位无声的老师,给了我无穷的知识与启迪,它让我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的丰富多彩。它让我深深地体会到科学的博大精深、知识的无穷奥妙、学习的快乐收获。在知识的海洋中,自己如同沧海一粟,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4

沈石溪,著名动物小说大王。他写的《狼王梦》彻底改变了许多人的看法。当然也包括我。

这是一个可歌可泣的关于母爱和梦想的狼故事。故事中狼群殊死搏斗的绘声绘色的场面淋漓尽致,让人提心吊胆,而一次又一次的坚持梦想又让人泪流满面。狼,只是为了填饱肚子罢了,人类只是看不惯血腥而已,对它们存有偏见。其实狼只是在服从生存之道,母狼紫岚就是这样,它不是一只十恶不赦的大坏狼,这只狼坚持梦想的毅力让我吃惊,但更让我感动!

合上最后一页纸,微风吹过我的'脸颊,同样在我的脑海里拂过了一页纸,记忆飞扬回那一刻。

我也有一个小小的梦想,就是长大做一名作家。我七岁时撒下梦想的种子,八岁,萌发了,九岁,长叶了,十岁,梦想的灵感在心头绽放出一朵绚丽的花朵。我开始试图接近它,想写书的欲望越来越强烈,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在老师的鼓励下,终于有一天,我拿起了笔……

历经一个多月的奋斗,我精心写出的《童话故事集》完成了,我把所有的灵感与精力都献给了它。可是,随着阅历的增长,我却意外地发现,这本书有很大的缺陷,可以说是枯燥无味,一点也不精彩!我沮丧又懊恼,好几天都闷闷不乐,像个泄了气的皮球。此时,是《狼王梦》让我重拾信心,重新拿起了笔,坚持下去!两个月以后,我又写出了一部叫做《我们的校园生活》的小说……

一年以后,也就是现在,随着经验的丰富,又写出了一部《梦之翼——星空守望者》。小说之路越走越长,目标不远了,它一定会告诉我:“学习紫岚的精神!坚持梦想!努力梦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5

曾经在课外书上看到过马克·吐温说过的一句话:“19世纪有两位传奇人物,一是拿破仑,另一位是海伦·凯勒。”这是我第一次听说“海伦·凯勒”这个名字,也让我对她产生了强烈的兴趣:海伦·凯勒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在她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能让著名的马克·吐温先生如此评价呢?带着这些疑问,我翻开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开始寻找答案。

不出所料,我读着读着,就被其中的内容深深吸引,完全融入其中,一颗心随着海伦的遭遇时起时落。原来,海伦·凯勒是一个残疾的孩子。她仅仅拥有了19个月的光明。19个月后,厄运突然降临,病魔使她失去了视力和听力,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下子变得寂静无色。任谁也无法承受命运这样的安排,但她却没有向病魔低头,反而用微笑去面对一切。海伦用自己不懈的努力,付出了常人无法想象的代价,再加上沙利文老师孜孜不倦的教导,她学会了说话、写字……最终考上了哈佛大学,成为了一个出色的演说家。这一切奇迹的发生,都源自于她不向命运低头和永不言弃的精神。这样的海伦,让我深深敬佩,也让我为之震撼。

海伦说:“知识给予人爱、光明、智慧,应该说知识就是幸福!”是啊,知识就是力量,她用实际行动为自己找到了幸福,用知识创造了人间的奇迹,也为无数人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她就想海上的`灯塔一样,为追求光明的人们指引方向。

合上书本,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庆幸自己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更加庆幸自己能够遇到这本书,让我拥有更大的勇气,去更好地面对今后人生中即将遇到的挫折。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6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你要是想知道的话,就不妨告诉你,我最喜欢的书就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狼王梦》!

这本书大致内容是:一只母狼紫岚失去伴侣黑桑后,为了实现黑桑当狼王的梦想,训练他的幼崽当狼王,然而,厄运不断降临这个家庭,它生下的狼崽无一成为狼王,三头小公狼也都过早夭折了。到了老年,还被唯一的亲人媚媚赶出了石洞,饱受孤独之苦。

通过这本书,我看到了紫岚身上的伟大母爱。在为了不让蓝魂儿落在猎人的手里,不惜一口把它咬死;在双毛从树洞里把狗熊鼻子咬破,跳出来时,紫岚第一个冲过去,直到确认双毛浑身上下没有受伤的情况下,才安心下来;在黑仔进洞捕食草兔时,紫岚都确保好安全才让他进去;在为了媚媚不和吊吊在一起,勇敢和吊吊搏斗,等等,这些都体现出了紫岚伟大的母爱的表现。现实生活中,我们的母亲也是这么爱我们,我们也要去珍惜母爱。

我不仅敬佩紫岚母爱的伟大,更敬佩它遇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

紫岚被双毛打断腿后,它不是放弃了,而是更加努力的培养双毛。紫岚的狼崽快饿死了,它不是消极等待,而是勇敢地去鹿场偷鹿。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他学习。

记得有一次,那是个美术课,老师教我们用彩墨画鱼。老师教完我们,便让我们自己练习,我不一会就画完了。我一看,什么呀:扁扁的鱼又细又小。于是,我不准备学了。可是我忽然想起了紫岚,于是,我又坚持下去,终于,我成功了!我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自从读了《狼王梦》这本书,紫岚的精神便时刻鞭策着我,鼓励着我。我,也要成为一个强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7

“钱钱”,没错,就是你想的那个金钱的“钱”!吉娅发现一只受伤的猎狗,把它带回了家,并给它取了个名字叫——钱钱。

一看到这个书名,我立马就对它产生了兴趣:什么情况?为什么把一只狗叫做“钱钱”?他们家很缺钱吗?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开始读起了这本书。《小狗钱钱》是欧洲首席金钱教练、畅销书作家博多·舍费尔写给儿童和成年人的一部关于如何理财的书。它讲述的是:吉娅发现并救了一只小狗,取名为钱钱,没想到,钱钱是一位深藏不露的理财高手,在一次吉娅打电话时,钱钱说话了,它成了家里的理财老师,并教给了吉娅许多珍贵的理财方法,帮吉娅一家摆脱债务危机......

钱钱还给了吉娅一个梦想储蓄罐和一个梦想相册,先把自己想做的.事情记在梦想相册里,然后每天往梦想储蓄罐里放一些钱。吉娅很喜欢和动物打交道,于是,她开始帮助汉内坎普夫妇遛他们的狗——“拿破仑”和陶穆太太的“比安卡”,从他们那里取得第一笔收入,在钱钱的帮助下,吉娅认识了金钱,还学会了管理金钱。最让我心动的是吉娅还有一本成功日记,每天记三件自己认为做得成功的事儿,这样,以后遇到困难时,她就翻看自己的成功日记,让吉娅信心倍增,干起事情来都特别有劲儿。我也在自己的书桌上准备了一本秘密本,学着吉娅的样子来记录。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挣钱并不容易,而且钱财是可以打理的。以前,我总抱怨妈妈把我的压岁钱“没收”,放到银行里,我看也看不着,现在,我自己也办了一张储蓄卡,管理自己的零钱。更重要的是,我还发现“积累”是个奇妙的词语,金钱可以积累,心情也可以积累,自己的能力还能积累。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8

我最喜欢的书是《千古一帝,康熙帝》这本书,它带我回到清朝,“亲眼”看到了康熙,这位了不起的皇上一生,现在就听我向你细细道来吧!

1654年,佟妃诞下一位皇子,名为爱新觉罗·玄烨,他出生不久,便出了天花,但经过救治,幸免于难。不久,顺治帝去世,立三阿哥为新帝,国号康熙。

1661年,八岁小皇帝登基,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四位大臣辅佐,但鳌拜缺对康熙毫不礼让,独揽朝政大权。

康熙十四岁时,索尼去世,康熙亲政,他对鳌拜的嚣张早生不满,于是,他和他的侍卫们每天沉迷于库布戏,暗暗练好功夫,等着擒拿鳌拜。一天,康熙看着时机成熟,宣鳌拜入朝见驾,只见鳌拜大摇大摆的入了宫,见了皇上也不下跪,只是躬躬身子,对着康熙大声嚷嚷,康熙被气得胸口发闷,立即说道:“左右,给朕拿下!”一会儿工夫,鳌拜便被五花大绑,摔翻在地了,康熙宣布了他的三十条罪状,罢了他的官处以终身囚禁,十六岁的康熙就这样打败了一代权臣---鳌拜。

皇帝解决了鳌拜,就开始想着平定三藩,正好三位藩王都呈上了辞职信,所以康熙便顺水推舟同意辞职。

吴三桂一听就急了,于是,他打这反清复明的旗号造反了,因为明朝刚被打败,人们还是很想念旧国的.,于是,吴三桂得到了很多人的同情,不久吴三桂又在衡州称帝,这下,大家都看清了吴三桂的真面目,发现他只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野心家,五个月后,吴三桂因染上重病而亡。

年金28岁的康熙,就能打败鳌拜能让吴三桂自己自生自灭,真是了不起啊!

这本书讲述了古代王朝的战争,讲述了康熙完美,辉煌的一生,让我爱不释手,而那惟妙惟肖的说出清朝的历史,仿佛自己有过亲身经历,这一点,更是让我十分喜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9

我读过许多的书,有的令我难过,有的令我愤怒,有的令我高兴,还有的令我感到欣慰,可是有一本书,它让我非常感动,永远难忘。

这本书就叫做《狼王梦》,这里讲的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生命,关于母爱的故事。书中的紫岚原本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可是,黑嗓在即将当上狼王时死去,于是它发誓便要培育自己的子孙成为狼王。可是当自己的子女一个个夭折死去,它自己也失去了原来的美貌,变成了一只“丑狼”。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一个破灭,紫岚心中对“狼王”这个宝位的想法也一点点散去。有一次,当一只全雕想要吃掉它的狼孙时,紫岚奋不顾身地冲上前去,在与金雕搏斗时,紫岚不幸被金雕打得奄奄一息,可紫岚却又不顾伤痛又与金雕搏斗,最后它咽下了最后的一口气,倒在了血泊中……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书,他就是摩托手蓝狼,他一共有三十个故事,就是摩托手蓝狼,他的作者是:张秋生,我最喜欢这里面的摩托车蓝狼,写完摩托手狼的故事,我就很高兴我喜欢上自己笔下的蓝狼。他是有点男子汉气质,的`狼。尽管他咪也会犯点错误,但他会随时改正,他和她心爱的摩托车一走,为大伙干了不少好事。要是你也有这样一辆神奇的摩托车,你愿意成为一个怎样的摩托车手?我愿意成为一个像蓝狼这样。

读了这个故事很有意思。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里面有很多好玩的故事,也有很多留言。这里有很多小朋友的留言,也有很多小朋友的博客。有三十多个小朋友写的博客,我喜欢其中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叫复习真要累死人。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0

我爱看的书很多,有《爱的教育》、《智慧公主马小岚》、《淘气包马小跳》……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杨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发明,那就是身体调换机,杨歌可以随便和别人调换身体,比如,和吴奶奶家的小猪调换身体,和数学老师调换身体,和尖子生陈雪虎调换身体。……这些,都让我感到惊讶,心里总想:这么厉害的发明,如果把它借给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调换身体,再享受一下婴儿时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闹闹,让大人们整天围绕着我,想方设法哄我……因为有了身体调换机,杨歌还保住了准备大战的A国和B国,你说有趣不?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