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搭建德育工作平台。加强德育课程建设,突出抓好学生习惯养成、文明礼仪、爱国主义、公民道德、中华传统美德、国防、法制和心理健康等教育。
2、开展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诵读实践活动。通过诵读《小学生守则》、《弟子规》等形式,强化学生行为规范养成训练。
3、开展安全法纪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升旗、晨会、班队活动、讲座等途径进行安全法纪教育,以杜绝安全隐患发生。
20xx年,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围绕粮食流通工作“稳市场保供给、强产业促发展”这一中心任务,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各项粮食流通政策,推进监督检查与优质服务相结合、与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与依法查办案件相结合,以政策性粮食监管为重点,强化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切实维护全市粮食流通秩序。
一、开展粮食库存检查,确保调控基础安全可靠
根据国家粮食局、省粮食局统一部署,依据“在地原则”和检查程序,对全市粮食库存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各类粮食的数量、质量、仓储管理以及相关统计管理、轮换管理和库贷挂钩情况,特别是要督查地方储备粮库存情况。三市粮食局、环翠分局要及早准备,精心组织,创新检查方式,提高检查质量和效率。对检查出来的突出问题,要切实抓好整改,并建立粮食库存检查长效机制,夯实市场调控的物质基础。
二、加强粮食购销监管,深入落实保供稳价政策
认真落实20xx年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常态化地组织开展企业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国家临时收储等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活动,督促各收储库点及其延伸点严格执行国家收购政策,不得压级压价损害种粮农民利益,不得抬级抬价扰乱收购秩序,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及时开展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粮等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和买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履行协议内容,防止“转圈粮”等违规问题发生。
三、推进粮食流通执法,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环境
切实加强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夏粮、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建立行之有效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与物价、工商等部门的联动,严厉打击无证收购、不依质论价、掺杂使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年度粮食收购资格核查,严把收购准入关;认真开展粮食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为宏观调控提供准确依据;工业滤布开展粮食最高库存量检查,促进粮食市场稳定;开展军粮供应检查,落实国家军供政策;开展粮食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
加强对执行国家粮食质量管理政策和标准的检查。认真做好日常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完善质量档案,落实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加工企业以及各级粮食部门审核认定的“放心粮油”零售企业,要实行重点监管,确保质量安全。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流通市场成品粮油质量监管,引导企业自律和承担社会责任。
四、加强粮食执法工作体系建设,提高执法整体水平
强化执法机构建设。各市要努力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建立与本地粮食流通规模相适应的监督检查机构、队伍,并落实相应的工作经费,为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打牢基础。
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加强执法规范和职业道德培训,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市局制定的《关于规范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规范执法行为;适时举办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实务研讨班,剖析典型案例,总结执法经验,探索执法规律;认真开展执法调研和执法经验交流,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实务能力。
完善考核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全省粮食规范化执法“示范县”活动,建立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备忘制度,采取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量化评分,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年内,力争三市和分局全部进入全省执法“示范县”行列。
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监管效率
加强粮食流通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行业和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记录、信用分类监管、联动监管等制度。根据对社会粮食加工转化和经营企业检查情况,做好粮食企业信用信息收集工作,滤布及时更新企业信息,实施差别化监管,打击失信、扶持诚信,促进企业自律,提高监管效率。
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加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力度,对违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政策性粮食出库、粮食质量标准规定、地方储备粮管理和轮换规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扰乱粮食购销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示专门受理电话和信箱,认真受理各类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案件查处回访、反馈、沟通联系制度,积极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努力消除对立情绪,增进理解,实现查处与教育相结合,增强执法的社会效果。
完善案件查处工作机制,及时办结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案件和上级交办、投诉举报等案件,做到每件处罚案例有检查、有证据、有定性、有结论、有处理。三市粮食局、环翠分局办理的重大涉粮案件要按程序逐级备案。对案件办理情况,市局将结合开展案件评查工作进行通报。
一、抓好中心工作督查,推动领导决策落实
一是抓好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分解、检查。重点围绕集团公司各部门制订的目标任务及上报的重大督查事项建立台账,配合各部门进行目标任务的分解、量化,印发督查通知,明确承办部门、责任人,及时通报情况,反馈各方面的工作动态。二是抓好重要文件、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市委、市国资委重要文件和“四会”决策事项做到反应迅速、协调有力。主动与责任部门对接,跟踪督办,及时反馈工作完成情况。并深入一线、直面问题,逐一排查办理结果,确保领导决策贯彻落实到位。三是抓好专项督查。针对领导交办重点事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把着力点放在落实的关键环节和任务完成的质量、时限上,面对面督查,逐环节落实。
二、创新督查方式,增强督查实效
一是创新学习方法,主动到政府部门取经请教,学习后运用到集团工作中;二是进一步规范督查台账,完善督查办结及变动程序,提高督办的严肃性;三是灵活运用督查手段,重视现场督查,变公文往来、电话督促为深入各部门、子公司实地访查,掌握第一手材料;四是突出工作难点,及时反馈,工作中存在进展缓慢情况时,要在形成原因及困难反馈方面加强督办。在工作重点、工作难点上下功夫,真正让督查督办发挥实效。
三、加强督查工作领导。(建议)
一是加强督查队伍建设,定期召开督查人员、督查联络员工作会议,开展督查业务学习和培训。二是指导各单位开展督查工作,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推动各单位督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提升集团公司督查工作整体水平。
为全面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日常监督检查责任,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及早发现并纠正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秩序,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保健食品标识规定》,结合我县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的总体要求,突出保健食品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生产企业监管工作落实到实处,制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检查范围
县域内的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即酒厂和蜂业有限公司。
二、工作分工及安排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负责对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督导检查。2个稽查队负责对分管辖区内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每年至少应当现场监督检查两次。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相应增加现场监督检查频次:(1)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2)一年内在质量监督抽验中有不合格产品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3)委托或受托加工保健食品的;(4)无正当理由故意逃避监督检查的;(5)生产、质量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变动频繁的;(6)间歇生产的;(7)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重点监督检查的。
三、监督检查内容
检查前,应当查阅相关企业监管档案,对企业的有关情况做全面深入的了解。检查时要把企业落实前次监督检查整改意见的情况和近期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体系及硬件设施变化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中,一查行政许可情况。检查相关证照、批件等是否在有效期限内,生产项目是否超出行政许可范围。二查原辅料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原辅料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供应商档案是否健全,资质证明材料是否完整有效;是否建立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并遵照执行;各种原辅料是否按规定存放;库房中原辅料品种与企业生产配方是否一致;库存原辅料标识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建立原辅料进出库帐、卡。三查生产过程管理。查看是否按批准的工艺规程组织生产;生产过程是否建立各项原始记录并妥善保存,各项记录是否完整并有可追溯性;生产管理、品质管理、卫生管理、人员管理等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建立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和不合格品召回制度。四查成品管理。成品是否按待检、合格、不合格分区存放并有明显标志;不合格品及退货产品是否及时处理并有完整记录;成品出入库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做到先进先出;是否设有专门的留样室,是否做到批批留样,留样记录是否完整。五查质量控制和检验。生产过程中是否对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质量监控;是否按企业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出厂检验,型式检验报告是否齐全。六查标签标识情况。检查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要求,是否存在宣传疗效和夸大虚假宣传行为。
检查后,检查结束后应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发现不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一般缺陷项目,能当场整改的,检查人员应当当场监督企业整改到位。不能当场整改的,应当下达《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对不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严重缺陷项目,应当下达《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有证据证明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应对涉及的库存产品依法进行暂控,并抽样检验,依检验结果做出处理决定。对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立案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三化监管
网格化细化岗位职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监管网格体系。
痕迹化现场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监督检查记录录入省保化电子监管信息系统和市局电子监管系统,并完善“一企一档”的监管档案。
标准化,明确监管事项和重点,确定监督检查内容和标准,统一监管尺度和执法标准,使企业无异语。
(二)遵守廉政规定
检查组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及个人的宴请及馈赠,确保令行禁止。
(三)按时上报情况
对日常监督检查的开展情况,要在6月28日前报送半年工作小结,11月29日前报送全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分别汇总后与7月1日和12月1日前上报市局。总结内容应包括半年和全年监督检查开展情况、行政处罚情况、不良反应监测情况、先进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分析、风险评估和意见建议等内容。
督查员的篇
为了深入推进大丰市初中阶段第一教学发展共同体教学教研工作,认真抓好教学工作常规要求的落实,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提高广大教师做好教学常规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使我市的中小学教学常规工作管理走上规范化的轨道,努力形成全员重视质量,参与管理,以管理促质量,以管理出效益的良好局面,经研究,第一共同体将对各校备课教学教研常规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为确保督查工作有序、高效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高质量地推进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全市教学质量为出发点,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加强共同体内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切实把备课管理作为“向教学过程管理要质量,向课堂教学要效益”的重要抓手之一,推动共同体内教学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的。
1、落实各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措施,全面了解共同体内备课常规开展情况,规范教师备课行为。
2、促进教师自觉、认真地抓好工作,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促进教师专业成长,进一步提升教师新课程的实施能力。
3、客观、公正地评价学校教学管理,教师的工作业绩,为学校的综合考评、教师的工作积分量化提供依据。
三、组织领导见计划。
四、督查方式。
本次专项督查分层分段进行,具体分两个阶段和两个层面。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各校根据教学常规中备课的规定进行互查;第二阶段为督查组进行督查。
1、督查形式上采取“看、听、谈、问”的形式,深入到教研组、备课组、教师中间,查看集体备课记录,教师个人备课本,了解备课常规的落实情况。
2、迎检前各学校要进行认真的自检自查,并形成完整的综合书面材料,届时检查组将听取学校的。
3、各学校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待这次检查,安排专人分别负责每一项“检查内容”,基础资料按“各学科教研组”分别整理、分别摆放,以便检查。
4、原则程序安排为20分钟听取学校自查汇报,然后督查组查阅有关资料,并汇总复检学校情况,并根据市中小学教师教学常规备课专项督查考核量化表对学校的所有任课教师四查:
(1)查备课科目:每一位教师所任的科目都是本此督查的范畴。
(2)查备课课时:根据实际课程课时确定课时数量,检查每位教师的备课数量。
(3)查备课环节:根据备课管理要求及备课本查看各个环节是否做到。
(4)查备课质量:根据教学常规和备课管理的培训要求,查看每位教师主备科目的质量。
督查组根据客观、公正原则,量化打分,并对每一位教师的备课情况进行定格。
五、督查时间:
20xx年xx月上旬。
六、结果评定。
检查结果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定格,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学校,定格结果将作为教师教学业务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为全面落实县委20xx年工作要点,适时检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存在的问题,顺利完成年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现就今年督查工作安排如下:
1,贯彻落实银川市建设"两个最适宜"城市动员会精神情况(2月下旬至3月初);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宣传部,机关效能办公室
2,滤布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落实情况(2月下旬至3月初);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农牧局,林业??
3,全县春耕生产,农资市场供应情况(2月下旬至3月初);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农牧局,工商局,供销社
4,高速公路两侧综合整治及农村庄点卫生整治情况(3月份);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城建局,农综办,卫生局,农牧局,林业局,水务??
5,春季动物防疫工作(3月中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农牧局,卫生??
6,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编制情况(3—4月上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城建??
7,春季农田水利建设开展情况(4月中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水务局,农综办
8,工业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情况(4月下旬);县委办,政府办,发改局,财政??
9,春季植树造林情况(4月下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林业局,农综办
10,"阳光工程培训"及劳务产业发展情况(5月中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农牧局,劳动就业局,扶贫办
11,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运行情况(6月上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农牧局,林业局,农经站,供销社
12,新农村建设情况(6月中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城建局,农综办,卫生局,农牧局,林业局,水务??
13,设施果蔬生产情况(6月下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农牧局,林业??
14,城市建设情况(7月上旬);县委办,政府办,城建局,发改??
15,20xx年上半年各乡镇,部门目标任务落实情况(7月中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农牧局,林业局,水务??
16,"平安永宁"创建工作(7月下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政法委,司法??
17,道路交通建设情况(8月上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交通局,城建??
18,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落实情况(8月中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科技局,农牧局,林业??
19,工业重点项目落实情况(8月下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发改局,财政??
20,新农村建设整体情况(9月上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城建局,农综办,卫生局,农牧局,林业??
21,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情况(9月中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教体局,政法委,安监局,工商??
22,秋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及农业综合开发大会战进展情况(10月初至11月中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水务局,农综办,农牧局,林业??
23,农村合作医疗开展情况(11月上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卫生??
24,全县各项工作检查考核验收(12月中旬);参加单位:县目标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5,县委临时安排的其他重要工作。
以上安排在督查前由县委办公室提前通知,由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要求配合。县委督查室将以《督查通报》及时反映督查情况。